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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關係及應備文件

申請資格

1.病患之配偶

2.病患之直系血親

3.病患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

4.病患一親等之姻親

5.病患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

6.雇主或被看護者為外國人時,應經主管機關專案許可在我國居留 

 

應備文件

1.申請人、被照顧人之身分證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

2.失能診斷證明書(巴氏量表)或殘障手冊影本

3.公司合約書

4.如聘僱資格為--使用長期照顧服務(居家、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)持續6個月以上。

則需準備7張收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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