聘僱關係及應備文件
申請資格
1.病患之配偶
2.病患之直系血親
3.病患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
4.病患一親等之姻親
5.病患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
6.雇主或被看護者為外國人時,應經主管機關專案許可在我國居留
應備文件
1.申請人、被照顧人之身分證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
2.失能診斷證明書(巴氏量表)或殘障手冊影本
3.公司合約書
4.如聘僱資格為--使用長期照顧服務(居家、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)持續6個月以上。
則需準備7張收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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